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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口述史 | 支守森: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促进和谐劳动关系

发布日期: 2026-01-20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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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守森,男,汉族,1940年6月出生,河南省鹿邑县人,195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0年参加工作,大专文化。1959年9月至1960年8月在西安航空学校学习。1960年10月至1962年7月在鹿邑县公安局任技术员。1962年8月至1973年8月先后在鹿邑县武装部、太清区武装部任干事,在观堂公社武装部任部长。1973年9月至1979年11月先后任商丘市郊区武装部长,南郊公社武装部长、党委副书记。1979年12月调入商丘地区司法处,先后任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商丘地区(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其间,先后到中央政法干校、中央政法干部管理学院进修学习各1次,在省委、地委党校学习各1次。2002年12月退休。

  1997年到2009年,我在民权天裕葡萄酒业有限公司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在厂职工进行法制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厂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为企业制定厂规厂纪,走依法治厂、依法管厂之路,使企业得到了发展,连续几年受到民权县委、县政府的表彰。2004年该企业被评为商丘市市长质量奖,县委、县政府表扬并奖励3万元人民币。协助企业搞科研,洋葱葡萄酒、芹菜葡萄酒获国家发明专利,并获外观设计专利12件,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保护。提高了企业的知名度和经济效益,农民工的工资相应的得到了提高,企业满意、工人高兴、政府支持,为商丘的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

  在全国进入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全国出现了用工高潮,农民工轰轰烈烈进入城市,到不同的企业、工厂打工,成为城市改革开放的一支产业大军,同时也出现用工单位和农民工之间的纠纷增多,特别是用人单位因劳务纠纷、合同纠纷、工伤事故、企业破产等方面的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时有发生,社会不稳定的因素骤增。为解决企业和农民工之间的纠纷和矛盾,构建企业和农民工之间的和谐稳定,为商丘的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商丘市司法局和人社局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商丘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经过多方努力,2009年9月商丘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市人社局正式开展业务,为农民工开展法律服务,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09年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后,我就受聘于工作站当法律顾问,为企业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维护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工作中,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使企业走向依法治厂、依法管理,使企业和农民工提高了经济效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努力促进和谐劳动关系,想农民工和企业所想,急农民工和企业所急,帮农民工和企业所需,排政府之所忧,认真做好农民工和企业的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为建设美好商丘创造好的社会环境。多年来,在为农民工和企业的法律服务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了农民工和企业的欢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达到了政府的满意。

  做好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是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建设美丽家园创造好的社会环境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们在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中,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认真做好法律咨询接待服务工作。在这项工作中要做好三件事:一是对来访咨询人员要做到热情接待,和蔼可亲,周到服务,依法服人。梁园区平台镇梁庄村农民工王泽敏在商丘火车站货场工作15年,有关部门没有给解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为此事王泽敏到法律援助工作站20多次反映情况,每次来我们都做到耐心的接待,把他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经过多次和车站负责人、市仲裁委、梁园区劳动局、市劳动局等单位做工作,货场负责人和商丘车站负责人同意给王泽敏解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商丘市八一路下岗职工范某在市步行街一服装店打工缴纳押金300元,后服装店欠她工资300元,根据她讲的情况,工作站法律援助经过多次做双方的工作,最终用工单位退回了押金,付清了工资,范某的母亲感动地说,每次到这来你也不怕麻烦,给解决困难,俺啥时都不会忘记你。二是对于来访咨询人员要认真听取反映的真实情况。对每个案件的来访人,做到认真听,认真记,然后再和用人单位进行沟通,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最后进行调解协商解决。三是对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制教育,做到依法服人,依理服人,依理待人。

  认真做好协调和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工作。对来访咨询的人员我们都要做到和双方沟通和协商,尽力帮助他们减少诉讼和仲裁程序。2010年12月13日,北风吹天气寒,有两位近百岁的老人,给我们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送来了一面锦旗,上面写着:维护法律扬正气,无私援助为人民。事情是这样的,2010年10月8日近百岁的王国信、陈香岭二位老人受外孙齐好学的委托,到商丘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咨询法律援助。齐好学几年来跟着包工头崔某长期在北京等地建桥修路,崔某欠齐好学工资63000元,虽经齐好学多次催要,但崔某仍长期欠薪,不付给他工资,又因齐好学患病在郑州住院,生活费和医疗费都很困难,急需用钱,无奈之下,两位老人才到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寻求帮助。根据齐好学外公外婆反映的问题,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了调查了解。刚开始在电话中和崔某进行沟通时,崔某不认账,并说不欠齐好学的工资,欠条打的也不是给齐好学的,而是打给他人的,我不怕告状,要钱没有,随他便吧。经工作站工作人员多次反复和崔某协商,用法律和正气,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打动了崔某,使他接受了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调解的意见,承认欠齐好学工资63000元,并把欠款全部付给了齐好学。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同志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责任心,感动了双方当事人,齐好学全家人满意地说,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是俺农民工的后盾,为俺办事态度好、服务热情、请吃不到、送礼不要、全心全意为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为感谢你,我们只送你一句话:“维护法律扬正气,无私援助为人民”,以表感谢,送一面锦旗。睢阳区郭村镇崔楼村张庄西村110号张某生下身烧伤到农民法律援助工作站请求法律援助,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医疗赔偿,经过多次协商,用人单位负责人送来3000元的医疗费,通过法律援助工作站把钱交给了受伤人张某生,双方都感谢的说,你们做工作很认真、细心,用法律教育人,通过这件事我们受到了一次法律教育。张某生接到钱后,要给我们100元叫我们吃饭,被我们谢绝,张某生流着眼泪说,还是政府好,真是我们农民工的贴心人,今后有啥事还得找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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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为法律援助工作站送来锦旗:“维护法律扬正气,无私援助为人民”

  梁园区东闸口李某荣等6位女民工在文化路东一饭店干杂活,用人单位突然停止她们的工作,不按合同办事,根据他们几位农民工讲的工情况,我们及时和饭店负责人李某联系,讲明不按合同办事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经过协商,双方恢复了劳动关系,又按时发了她们的工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办的负责人李佰灵、王国民经常赞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农民工、下岗职工办了不少好事,也为就业办做了很多协调工作,为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做了不少工作。虞城县刘店乡农民工张某军等10人来到法律援助站,要求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他们追回工资款100余万元。他们在市一高对门朝阳小区干活,工资没有按时发放,欠他们工资100多万元,他们要不回来,他们要到路上拦车喊冤,问这样是不是违法。我们就当面给他们讲这样做不合法,谁欠你们的钱给谁要,不能因为要钱做违法的事,经过讲解,进行法律教育,开发商包工头欠你们的钱,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起诉到法院,也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通过做工作避免了一起拦车喊冤事件的发生。随后,我们和开发商联系,讲明拖欠农民工工资是违法的,是要负法律责任的。经过协调包工头杨某同意把账算清后,把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全部付清。

  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司法部关于做好农民工讨薪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成效显著。2015年1月,共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33件131人,其中为农民工讨薪18件37人,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98万元,工伤7件8人,劳务纠纷6件84人,其他2件2人,使农民工能够高高兴兴回家过好美满愉快的春节。1月12日睢阳区新城办事处宋某彪一行4人到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请求法律援助。他们在睢阳大道北海路以南修路,承包人藏经理欠农民工工资17500元,快过年了,承包人不给钱,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承包人藏经理进行沟通,讲明欠农民工工资不给是违法的,承包人接受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法制教育和调解,当天就把欠农民工的工资全部付清。梁园区梁庄农民工林某卫等70人,反映其务工的电动车厂不经本人同意,不按合同规定办事,直接让他们下岗,他们不服,要求上访。经过多次做工作并和电动车厂协商,做好了农民工的工作,双方都按合同办事,防止了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1月27日重庆市万州区武陵镇长榜村二组25号农民工向某等16人,在商丘市香樟公馆从事建筑,所属重庆市三原劳务服务公司欠农民工工资40万元,他们通过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寻求帮助,要回工资好回家过年,经过工作站和开发商陈总沟通做工作,两天内就把账算好,欠农民工的工资全部付清,让农民工高高兴兴地回家过年。

  做好农民工出行前的法制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教育他们做遵纪守法文明工人。通过法律教育,提高了农民工的法律素质,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农民工上法制课25场次,受教育人数6940人次,富士康在商丘招工几千人,每次出发之前都要进行一次法制教育,提高了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增强了他们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使他们树立了争做守法工人,树商丘形象,争做商丘好人的思想,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和谐劳动关系。

  认真为农民工做好法律服务,对于案件协调不成的需要到法院起诉和申请劳动仲裁的,为他们认真写好诉状和仲裁申请,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原商丘市酒精厂工人杨某明到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反映,原厂长张某扣工人的失业保险金50万元,他们起诉到梁园区法院,李庄法庭不开庭审理,请求法律援助。按照他反映的问题,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梁园区法院孙副院长进行沟通协调,李庄法庭及时开庭进行审理,杨德明胜诉,为下岗工人挽回了经济损失,避免了一起群体上访的事件。睢阳区林河店乡程庄村何某义在商丘市勤工俭学办公室干杂活,看大门近20年,用人单位不说原因解除劳动关系。何某义申请法律援助,根据他讲的实际情况,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何某义写了劳动仲裁申请,经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开庭仲裁何某义胜诉,不仅给他恢复了劳动关系,勤工俭学办公室还给他交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何某义到农民工法律援助站感激的说,你们法律援助不收我们的钱,免费为俺服务,你们的恩情俺全家都不会忘记。

  自2009年在商丘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至今,共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1606件,4543人次,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4866万元,调解劳务纠纷193件421人,合同纠纷30件30人,为受伤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308件326人,其他194件330人,为农民工上法制课25场次,受教育人数6940人次。商丘市的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党和政府的表扬及社会各界的好评,但和上级的要求和社会的希望,仍有一些差距,还有很多工作需要进一步改进。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会认真学习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发展,建设美好商丘家园,做好法律服务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来源|中共商丘市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

主办单位:中共商丘市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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